2018年第7号邓州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公告)
2018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邓州市审计局于2018年4月至6月,对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3亿元,为预算的106.2%,增长15.8%。其中市本级完成10.4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1.4%。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0.2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8.4%。其中市本级完成62.4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4%。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财税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着力促进转型升级,保障民生改善,深化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7年,市财税部门克服结构性减税降费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积极采取“营改增”政策跟进、健全收入征管协调机制等措施,实现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11.4%。
——统筹兼顾,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13.48亿元、社会保障支出9.3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1.14亿元、农林水支出10.47亿元。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支持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全年投入资金7613万元。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利用预算编制软件试编2017—2019年财政中期规划,完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增强了预算的严肃性。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对30家试点的预算单位实行单位自行进行授权支付业务,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从总的审计情况看,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认真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准确。2017年市财政编制的年初预算中待分解专款有58个项目计款13.39亿元未能分解到具体单位和明细项目。下达市总工会年初预算“大型活动专项经费”200万元,无具体明细支出项目。
2、部分结转项目未进行统筹整合、集中安排使用。其中上级项目3个共94.51万元。本级项目4个共73.51万元。
3、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效率较低。2017年部分工作项目进展缓慢,造成预算项目执行效率较低。如:市国土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支付率为1.13%;市水利局中小河治理重点县综合治理及水系试点总配套资金支付率为1.28%。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7年7个乡(镇、办、区)挖挤市级税款1094.53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造成市级财政多补助乡(镇、办、区)财力1153.26万元。
2、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交预算收入。2017年底待结算专户结余资金3260.2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已将待结算专户结余资金3260.26万元上缴入库。
3、财政预列支出。2017年市财政将教育费附加支出、耕地开垦费支出以“预列国库集中支付额度”列支挂账5185.58万元。
4、将应由政府按项目资助资金的社会团体组织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市财政共对范仲淹研究会、工业企业协会等7个社会团体组织经费91.9万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5、扩大开支范围。2017年市财政按照市政府文件对一鑫实业、益嘉林业等27户企业发放高成长型、星级企业等项奖励960.3万元;向国税局和地税局两个非预算单位拨款共计603万元,用于解决单位业务经费。
6、将应当使用直接支付方式而使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财政资金,且金额较大。2017年市财政100万元以上单笔授权支付共6笔,涉及5个单位共1031.92万元。10万元以上单笔授权支付共65笔,涉及31个单位共计1691.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市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时,未将人大批复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938万元下达到预算单位。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底结余全额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市财政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50.80万元,当年支付工业局国有企业改革成本945万元,年底余额405.8万元全部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符。
(四)财政收支平衡真实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财政部门少列财政支出20.67亿元,作为往来款项核算。其中,应列未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亿元,应列未列基金预算支出17.74亿元。
2、发投公司2017年底累计支付城市建设项目7.16亿元,其中2017年4.80亿元,未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造成财政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五)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及存在问题
2017年市地税局共计组织税收收入7.06亿元,同比下降0.98%。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征未征7家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183.7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地税部门已追缴补征7家企业土地增值税154.96万元。
2、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中存在: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率较低;社保费征收和记账时间节点不统一,造成数据差异;部分单位在向地税局缴纳社保费时,有多转和少转情况;上级部门未出台社保费退库办法,造成部分多缴纳的社保费资金仍留存在社保费待报解专户。
(六)部分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滞留专项资金。市环保局2017年滞留应当下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资金386.23万元。市民政局2017年滞留应当下拨的临时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救灾款等专项资金5589.16万元。
3、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2017年市财政拨付市粮食局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26万元,主要用于刘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22个粮油有限公司散装粮仓建设财政补贴。审计抽查发现,陶营、罗庄、腰店3家粮油有限公司建设散装粮仓的中标企业均为邓州市粮食建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暂估价及综合单价中多处报价相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4、未经政府采购。2017年市政管养处两个维修项目105万元,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列支公证费14.81万元,均未经政府采购。
5、建设项目未完全发挥使用效益。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由于北京大道、雷锋路、滨河南路等主次管网对接不到位等原因,污水处理量只占设计能力满负荷运行3万吨∕日的56%。第三水厂工程进展缓慢,止7月20日审计时,项目尚未按照合同完工。
(七)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底,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未能清理追索收回以前年度给北园木业拆借资金1210万元和对瑞达纺织提供贷款担保损失资金172.84万元。应收未收沃尔福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6.67万元。对购买的信用社不良资产也未能及时清理处置。
(八)“两区”在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完整的问题。统筹城乡实验区2017年编制的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专项业务费600万元等9个项目共计2442万元无具体支出项目和具体单位。
2、存在扩大开支范围问题。“两区”2017年支付税务部门工作经费35万元。
3、产业集聚区资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未及时上交税款39.99万元。
(九)专项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月至6月底,审计局共对3个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1、2017年至2018年3月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14.99万元,未落实到位。
(2)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项目推进缓慢,滞留资金1299.2万元。其中:薄弱学校改造资金501.1万元、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资金67万元、残联扶贫资金68.69万元、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完工,资金未拨付165.66万元、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奖补资金496.75万元。
(3)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交通局通村公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1万元落实不到位。
(4)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人社部门服装纺织培训项目效果不佳;美丽村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滞后;金融扶贫未及时发放分红款;卫生室建设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到户增收项目预期收益不明显;畜牧扶贫养猪小区(场)建设完成未投入使用。
(5)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2017年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资金39万元,未经政府采购;扶贫体育器材未安装到位,缺少监管维护;危房改造资金存在使用泡沫彩钢瓦和未达到要求标准等情况。
2、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上级规定的于2015年5月31日前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未能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扶持。
(2)项目工程进展缓慢。截止2017年底,2016年—2017年度的项目有8个尚未开工建设,十林西岗小学等6个维改项目未按期完工,张楼乡第二中心幼儿园等12个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滞后。
(3)部分校舍、设备闲置未用。穰东镇三初中教学楼未投入使用;张村朱营小学的餐厅、宿舍楼闲置;罗庄岭上小学等4所学校的计算机教室未投入使用。
(4)设备配置不到位。教学仪器设备存在未严格按计划配置、计划与实际到位数不符、调整计划未履行相关程序、配送不到位的情况。
3、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1)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单位存在协同配合、归集不及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2)综合治税内容不广泛、涉税信息的利用范围不深入。目前累计收集并导入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的仅有国土、环保等8个部门;各部门的协作业务也主要集中于工商登记、股权转让、房土权属转移等方面的数据传递,缺乏向综深层次的比对挖掘。
(3)综合治税工作与其他专项治理工作衔接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存在多头治税数据信息无法有效共享利用等问题。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采集大量数据信息,均在本系统内部数据平台运行使用,未纳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进行共享利用。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上述事项我局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已下发了审计决定,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项目,提高年初预算批复的到位率和准确性。加强预算指标控制,确保刚性支出。努力压缩临时追加预算,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规范财政支出流程,既要方便单位使用资金,又要使资金监管没有漏洞。
(二)加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绩效。对本级预算安排、上级补助、专项追加及债务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预算科目执行,加大预算执行力度;落实财政绩效管理责任和各部门预算单位绩效主体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所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理清单位资产产权关系,摸清单位资产家底,加强产权管理,加快推进产权登记,丰富管理手段,强化产权意识。对出租出借的房屋等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一)2017年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2017年市审计局全年共查出资金滞留闲置、扩大开支范围或标准、违规采购等问题金额2.7亿元。审出问题已整改金额9408万元,其中上交财政9036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1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金额2.49亿元,审减资金987万元。
2、2017年财政“同级审”项目中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预列支出2.22亿元,市财政已将预列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通过上报市政府同意后,结余结转资金已收回。土地专户耕地开垦费及待结算专户结余资金8756.29万元已上缴入库;发投公司入股沃尔福公司2766万元已记入股权;市计生技术指导站办公场所出租收入117.6万元已上缴入库;市住建局、农机监理所未及时上交预算收入已全部上交国库;对多拨付的生均经费的学校市财政已扣缴23.7万元。
(二)2018年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教体局、环保局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教体局已将房租收入上交市财政,税款已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市环保局已拨付项目资金62.73万元;市民政局已拨付项目资金4908.5万元。
2、发投公司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北园木业和瑞达纺织所欠资金已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不良资产正在进行处置。
3、扶贫专项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教育部门已将学生补助资金14.99万元支付到位,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奖补496.75万元已收缴财政,金融扶贫带贫企业已将2018年1、2季度分红款发放到位,体育器材已全部安装到位。
4、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教体局积极整改,加快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力争2018年8月底前,使2017年度的项目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5、财政收支平衡专项整改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门已向发投公司拨款2.1亿元,用于支付的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主办单位:邓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地 址:北京大道北段东侧
邮政编码:474150
电 话:0377-6219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