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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5号 邓州市2020年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邓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5号

 

邓州市2020年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邓州市审计局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对邓州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支余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邓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49094.23万元,其中,中央、省、县各级财政分别安排30174万元、6785万元、12135.23万元,分别占当期收入的61.46%、13.82%、24.72%;同期支出49092万元,其中,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下简称城乡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的支出分别为31386.2万元、14634.8万元、2147.50万元、336.30万元、587.2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邓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累计结余449.23万元。

(二)困难群众保障人数。

    截至2021年9月底,邓州市实有城乡低保对象54295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170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52589人;实有城乡特困人员9617人,其中集中供养642人、分散供养8975人;实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97人,其中集中养育24人(孤儿)、散居养育1073人(孤儿61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7人)。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邓州市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527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26人次,其中站内救助536人次、站外救助190人次;医疗救助128455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基本医保69123人次,支出1081.7万元,救助医疗费用59332人次,支出3644.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206.30万元。

(三)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2021年9月底,邓州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300元/人·月和2860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员平均生活补贴标准为集中供养642.50元/人·月、分散供养642.50元/人·月(城市特困生活补贴标准780元/人·月、农村特困生活补贴505元/人·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水平为集中养育1350元/人·月、散居养育95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水平分别为60元/人·月和60元/人·月。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邓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合力,实施及时有效社会救助,形成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稳中有升的动态管理机制。但此次审计也发现,邓州市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集中供养和救助职责履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402.77万元。截止2021年9月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02.77万元未及时拨付(农村最低保障资金153.91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48.86万元)。

(二)儿童福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落实一人一档等管理要求。截至2021年9月底,邓州市儿童福利院在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未建立儿童健康档案,仅有接种新冠疫苗记录;未按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人一奶瓶,奶瓶未标注儿童姓名;食品留样制度未落实,未更新每日餐单记录标签。

    2.未按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儿童福利院共有21名保育员,仅有3人办理了孤残儿童护理证。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救助档案不规范。每位救助遣返人员档案中仅有救助站求助登记表、救助站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交接表或出警证明,缺少自动离站声明书,与上级要求不符。

    2.救助档案内容错误。其中4卷档案出现身份证号与出生年月不相符。

(四)部分敬老院护理人员无资格证书。

    截至2021年9月底,十林、高集、陶营、白牛、腰店等5个敬老院19名工作人员无护理证书,从事要求较高的护理工作。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邓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进行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1、针对未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问题,财政部门应加快资金拨付效率,及时拨付到位。

    2、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建议民政局加强对集中供养救助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集中供养机构履职尽责。

    3、针对部分敬老院护理人员无资格证书问题,建议市民政局应督促相关集中供养机构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对护理人员强化护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未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402.77万元问题,审计期间资金已拨付到位。

(二)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职责履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了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完善了档案管理。

(三)针对未部分敬老院护理人员无资格证书问题,市民政局加强了敬老院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护理人员均已取得证书。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邓州市审计局

地    址:北京大道北段东侧

邮政编码:474150

电    话:0377-62191595

 

创建时间:2022-12-0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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