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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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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2023

╱ 国家安全教育日 ╱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发现间谍怎么办?

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局举报 ;

向安全调查人员指认、提供证据, 力所能及参与到群防群治行动中。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和组织有什么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

9.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国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受到间谍威胁怎么办?

1.已被迫有间谍行为,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并有悔改的,不予追究责任,如提供的消息对办案有极大帮助还会获得一定奖励。

2.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寻求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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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袁晨祥

编辑:黄枫琳

审核:马庆彬




创建时间:2023-04-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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